第三章

简璎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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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吃过早餐,辜至美百无聊赖地走出屋子。

    所有人都去工作了,连年事已高的苗爷爷和苗奶奶都因为闲不住而跟到田里帮忙,家里只剩他和几只猫狗。

    看着苗家透天厝前的莲花池,他的视线在花瓣上停留了一会儿,一片枯叶从树上飘下来,掉到了他头上,他眉头一皱,把叶子从发心上拿下来,看着叶子,他瞬了瞬眼眸。

    这里没有电视,没有网路,一切都陌生得可以。

    上午十点的阳光暖洋洋的,空气很清新,有几朵白云在蓝蓝的天际缓缓移动,几只麻雀在院落里觅食,空气里有泥土的芬芳,他以前一定不是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,因为他对这一切没有丝毫的熟悉感。

    他到底是谁?

    他有家人吗?为什么没有人来找他?

    “娘小子,你打算在这里白吃白住多久?”凌仲凯不怀好意地晃出来,一副老早准备好要找他碴的模样。

    “你刚刚叫我什么?”辜至美冷漠的和他对视。

    “娘小子啊。”凌仲凯嘲讽地低哼。“长得跟娘儿们一样,不是娘小子是什么?还是你喜欢我叫你娘娘腔?”

    他不喜欢这个家伙,从第一眼就不喜欢,但火妮居然收留他?

    炳!他搞不懂,就算这家伙失去记忆好了,把他丢到警局里去不就好了,干么要让他住下来?凭什么啊?

    他直觉的想法是火妮被这家伙的外表迷住了!一定是这样没错!

    “我跟你是不同水准的人,对我说话尊重点,不要口出秽言。”辜至美沉著俊脸说道。

    凌仲凯愣了愣。“什什‘会言’?”

    他对读书没兴趣,也没那天份,高三就辍学在农庄里帮忙,也因为这个原因,他常被他姐骂没出息。

    他也知道只有高中肄业学历的他,配不上拥有大学文凭的火妮,可是他就是认定了她,也因此农庄里天外飞来这么一个帅小子,他才会如此不安。

    “连秽言都不懂,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讲话?!让开!”辜至美冷淡地要走。

    “我偏不让。”凌仲凯展臂拦住他的去路,大声呛道:“失忆了还这么跩,你这小子有什么了不起?还不是只能待在这里白吃白喝,有种的话,就在农庄里工作赚你的生活费啊!我打赌你连一天不!你连半天都待不住!”

    “我已经跟苗火妮说过了,等我的家人找到我,我会一毛不差的付清我在这里食住的所有费用。”

    “哈!说的好听,谁知道你有没有家人,有没有人会来找你,如果你在这里住一辈子怎么办?一辈子白吃白喝吗?”

    奔至美俊脸倏沉,怒目瞪视著他。“那么你想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我不想怎么样,是你想怎么样才对吧!”凌仲凯轻视地看着他。“如果你不是存心在这里白吃白住,现在就跟我到田里去,大家都在田里干活,没理由你大少爷一个人待在屋里享福。”

    奔至美冷笑一记。“带路。”

    他会证明他不是一个存心白吃白住的人。

    火妮一抬眼就看见两人火葯味很浓的向她走过来,她稀奇地看着那两个显然气氛不太融洽的人。

    “你们怎么会一起来?”停下手边的工作,她先看了看凌仲凯,再看了看辜至美,两个人的脸都很臭,感觉怪怪的。

    凌仲凯用一根手指头指著辜至美“他说只有他一个人在家里休息不好意思,要来帮忙。”

    “真的?”火妮精神一振。

    这个傲慢鬼跩归跩,起码懂得基本人情世故,现在正是农庄里最忙的时候,多个人手当然好。

    “我要做什么?”辜至美蹙拧著眉心问。

    “首先,去穿双雨鞋,戴顶草帽,看见那间小茅草屋没?”火妮好心情的指指田埂旁边一间不起眼的小茅屋。“里面什么东西都有,穿好了再过来找我。”她接著看向另一人“仲凯,你去帮阿泰婶。”

    自从苗家的一家之主苗大吉过世后,身为苗家独生女又性格刚强的她,就变成当家作主的人,梅淑珠凡事都要问过女儿,相当依赖她。

    “是!大小姐!”凌仲凯耍宝地行个军礼,快乐的去帮阿泰婶了。

    等一下火妮就会知道娘小子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软脚虾了,一副大少爷的样子,包管他不到十分钟就昏过去,哈!

    奔至美穿好雨鞋,戴著草帽,神情别扭到不行的走出小茅屋,他不必照镜子也知道自己这副俗到爆的鬼样子有多滑稽。

    “来吧,你的工作很简单,把树下那些肥料搬过来就行了。”火妮对他解说著“肥料很重,你要有心理准备哦,因为都是有机肥料,我们的农田,主要种植叶菜类和瓜果类,大概有三十多种瓜果和叶菜。”

    他看了她一眼“意思是,不用农葯?”

    “对!”她兴致勃勃的对他说:“化学农葯跟化学肥料都会伤害人的身体,不管是喷洒或者食用都一样,所以我们农庄从两年前开始,尝试有机栽种,虽然现在我们还在努力推广的阶段,但我相信假以时日,有机作物会被全人类给接受的。”

    奔至美冷淡的看了一眼田里被菜虫咬得坑坑洞洞的青菜。“这些卖相差的蔬物,你想卖到哪里?”

    她微微一愣。“啊?”

    他挑眉道:“这些东西根本不能看,能卖到哪里?你太天真了,根本没有市场。”

    火妮体内涌起一股很想打他一拳的冲动。

    傲慢鬼讲话果然涸铺薄,不鼓励她对地球和人类健康的这份心意也就算了,竟还泼她冷水?亏他现在还吃她的、住她的,真是有够不讨人喜欢的。

    “有没有市场,不是你说了算,这么天然这么健康的东西,完全没有农葯,只要是人都会选择有机作物的。”她给他呛回去。

    奔至美冷冷的哼了一声“这丑丑的菜,你要卖得比一般菜价贵才够成本吧?”

    咦?他懂哦。

    火妮一愣,回神后说道:“没错,但那也是不得已的,因为有机肥料的成本本来就比较高,而且在作物的成长过程中,需要花很多心思”

    他不客气的打断她“这就对了,答案不是已经很明显了吗?投入双倍的资金,换得的经济效益却几乎等于零,这是傻瓜才会做的事。”

    她讶异地看着他。

    他到底在鬼扯什么?

    自从她决定把苗家农庄全面转型为有机农业之后,家里的每个人都挺她,也都给予她最大的鼓励。

    没错,现在农庄的财务状况并不理想,但大家仍然都支持她,才没有人对她说过什么“经济效益等于零”的鬼话哩!他真的是好笑极了!

    “你还是早点打消你的有机梦吧,你这么做只会害死苗家农庄而已。”辜至美冷冷的说。

    火妮抬眸迎视著态度冷漠的他,怒火在她美眸之中燃烧。“喂!傲慢鬼!你凭什么这么说?你又凭什么否定我的梦想?”

    他冷漠的回望着她。“因为你的梦想不切实际,女人就是这样,感性大于理性,所以永远成不了大器。”

    她语带嘲弄地问:“那阁下你又成什么大器了?失忆吗?”

    说完,她得到一丝报复后的快感。

    “你”他拧起了眉心,冷冷瞪视著她。

    火妮因为他的哑口无言而得意不已。“傲慢鬼,你一定从来不知道,那种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的感觉是多么快乐,或许在你没失忆前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凭空而来的,所以你才那么自以为是。”

    他瞪视著她,俊颜铁青的抿著唇。

    他在失忆之前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凭空而来,不是靠他双手创造的吗?

    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?

    这几个字眼好陌生

    难不成,被她给说中了?

    “你回去!”火妮不留情面的说道:“这里不需要你帮忙,对于被你否定的这片农田来说,你的存在只是污染了神圣的它们而已,所以你走吧!我不想看到你。”

    奔至美也很不高兴。“我也同样不想待在这里,因为跟不理性的笨蛋沟通是一件很累人的事。”

    他走了,还忘了脱掉塑胶雨鞋、摘掉草帽,直接走掉了。

    火妮咬牙切齿的瞪视著他修挺的背影。

    说她是不理性的笨蛋?

    苞她沟通是很累人的事?

    天杀的!傲慢鬼,你才是猪啦!

    火妮以为经过昨天的火爆争吵,她今天不会在田里看到傲慢鬼,可是当吃完早餐、大伙都在田里工作时,她竟看到他穿著雨鞋、戴著草帽走向她。

    他想干么?又想来跟她吵架是吗?

    她防备的瞪视著他,就像一只随时准备出战的甲虫。

    “你来做什么?”现在的她真的看他很不顺眼,因为他是第一个否定她的人,也是第一个对她把话说那么重的人。

    都是他啦,害她昨晚失眠了。

    从来没想过转型为有机农业对苗家农庄有利还是有弊的她,因为他的一番鬼话,胡思乱想了整晚,甚至还冲动的到母亲房间去问她,她是不是做错了?是不是带给大家困扰了?

    “怎么会呢?女儿,你怎么会突然这么想,我跟你爷爷奶奶还有你小叔叔都很支持你的做法,其他人也一样,所以你尽管放一百二十个心去做吧,我们都是你的粉丝,永远支持你哟!”

    听到母亲一番肯定的话,她才像吃了定心丸,不再怀疑自己做对了还是做错了。

    可是现在看到他,她心情还是整个不好,直觉到他又是要来打击她了。

    然而,辜至美却只是看了她一眼之后,什么也没说,然后开始东看看、西看看,有时弯下身去,有时又站起来,令人摸不著头绪。

    “喂!傲慢鬼!你到底在做什么?”一个小时后,火妮忍不住跑到他面前去质问他。

    “不必你管。”他勾了一下嘴角,姿态是一贯的冷傲。

    “什么话?”她的音量陡然飙高。“这是我家的田耶,你这样随便进来随便乱看,我怎么能不管?你起码要得到我这个主人的同意吧?”

    “我做事一向不必得到任何人的同意。”他冷淡的说。

    蓦然,他的心一动。

    他怎么会这么说?

    这句话他说过他说过对吧?

    懊死!才要细想,他的头又痛了。

    “哈!好大的口气,好像你是什么大财团的大总裁一样,真是好笑极了咦?你怎么了?头又痛了吗?”

    火妮嘲讽的语气转为关心,见他抚著额头,好像快支撑不住了,她连忙扶住他。

    同住了几天,她大概知道,每当他要试图想些什么的时候,头部就会产生巨痛,迫使他不能再想。

    “我扶你到树下坐一下!”

    他没有拒绝她一片好意,因为他的头不但像有针在刺一般,还晕眩的让他快要吐了。

    火妮把他扶到大榕树下,小心翼翼地让他坐在盘根错节的巨大树根上。

    “你还好吗?是不是很痛?”她半蹲在他面前,双眸担心地望着他。

    他没有回答,突然之间,他竟猛力捶打著自己的头。

    她差点没被他的举动给吓死!

    “喂!你在干什么?你怎么这样打自己的脑袋,你这样会把头打受伤的!”

    见他每一拳都那么“真材实料”她连忙拉住他双手,阻止他自残的行为。

    “不要拉我我头好痛好晕”辜至美那张向来傲慢冷漠的俊脸上,首次浮现恐惧的神色。

    看到他这样,火妮的心也跟著一缩。

    天啊!他一定很难受很痛苦很害怕!

    她不假思索的紧紧抱住他。“不要怕!你不要怕!我在这里!”

    他的头倚在她小巧的肩膀上,身体被她温暖的小手抱住,这份力量稳定了他,不知道过了多久,头晕渐渐消失。

    “你们在干什么?!”

    一声愤怒的大喝传来,拥抱中的两人被人从中间硬生生的分开!

    “仲凯?”火妮错愕的眨了眨眼,他害她跌坐在泥土上耶。

    凌仲凯气急败坏的指责他们“看看你们!大白天的,你们在这里搂搂抱抱像什么话?”

    气死他了啦!

    昨天看他们整天不说话,好像在冷战,他还高兴了一整晚,没想到今天两个人却抱在一起,莫名其妙!他真的快气死了!

    “你想到哪里去了?”火妮蹙著眉。

    “我想到哪里去了?我想到哪里去了?那要看你们做了什么啊!”凌仲凯犹自跳脚不已,一直在那里哇啦哇啦叫。

    “神经!”火妮懒得理那只蚱蜢,她拍拍屁股站起来,关心地又蹲回辜至美面前。“你好一点了吗?”声音跟神态变得跟凌仲凯讲话时不一样,难得的温柔。

    “吼~你干么这么注意他?!”有个人气炸了。

    火妮一样不理他,此时此刻,她所有的注意力都在辜至美身上,很担心很担心他,那份担心流露在她圆亮澄澈的眼眸之中,令辜至美的心莫名一震。

    想不到她也会这么温柔
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她急了。“怎么不说话?还很不舒服吗?还是我送你到医院去”

    他的俊唇蠕动了一下,声音有点沙哑“谢谢。”

    火妮愣了愣。

    谢谢谢?

    她有没有听错啊?傲慢鬼对她说谢谢?

    “呃,你你没事吧?”她伸手摸他额头,确定他没有发烧,没有烧坏了头壳。

    失忆已经涸期怜了,如果连脑袋也烧坏,那就真的太惨了。

    他凝眸看住她,再次说道:“刚才谢谢你。”

    火妮的胸口一热。

    奔至美感觉到谢这个字,对他好陌生。

    怎么?他以前是个不会说谢谢的人吗?他突然强烈的想找回过去的记忆,一个不说谢字的人,他是怎么活的?

    一连几天,辜至美都出现在农田里。

    他也没做什么,就是东看看西看看,有时候他可以盯住一棵菜良久,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在看什么,不过他也没妨碍到别人,所以大家也就随便他了。

    当然,有个人除外。

    “哼!那小子超诡异的,我们一定要小心他,不然哪天田被他卖了都不知道。”凌仲凯经常语带敌意,有意无意地这么说。

    “他又没做什么。”火妮对他的言论很感冒,在她看来,辜至美应该只是渐渐对有机栽种产生兴趣罢了。

    她比较担心的是,都已经过了一个多星期,他还是没有恢复记忆。

    看来她得找个时间跟小叔叔商量一下了,不报警也要有个期限,总不能他一辈子想不起来,就一辈子让他住在这里吧?这对他不公平啊!他们绝对不可以这么做,这样很自私。

    “苗火妮,你过来。”

    正在出神之间,听见有人叫她,一抬眼,看见站在农田中央的傲慢鬼正在看着她。

    她看着他,眨了眨眼。“我吗?”

    奔至美微抬下颚“这里有第二个苗火妮吗?”

    她蹙眉朝他大步走过去。“喂!傲慢鬼,你就不能有礼貌一点吗?”

    顿时,俊颜微怔“我这样没有礼貌吗?”

    “当然!”火妮皱著鼻子数落他“讲话都用冷嘲热讽的,或者一副人家应该知道,不知道就很白痴的样子,你到底是怎么长这么大的啊?”

    他扯扯唇角“我也很想知道。”

    哦喔,踩到他的痛处了,她吐吐舌头。“对不起”一时忘了他失忆。

    “算了。”他撇撇唇。“你过来看这个。”他蹲了下去。

    “看什么?”她好奇的走到他旁边,也蹲下去。

    两个人在大太阳底下,蹲在菜田旁看着卖相很丑的青江菜,菜叶都被菜虫咬得坑坑洞洞,搞不好有人光看就会起鸡皮疙瘩哩。

    “你知道为什么这些菜才刚长出来就被菜虫咬伤吗?”他的视线专注的落在菜叶上。

    火妮翻了个白眼。“我知道就好了,你叫我过来就为了问这个问题?吃饱太闲哦?”天知道她有多想种出健康又漂亮的青江菜啊,但老天偏偏一直跟她作对,她都要怀疑自己跟青江菜八字不合了。

    “我是要告诉你,我知道为什么菜一长出来就被虫吃掉。”

    “你知道?”她一脸的“怎么可能”“我一天到晚都在菜田里,我都找不出原因了,你找得出原因?”

    “因为你不够细心。看看这里”他指著菜叶上的小卵。“蝴蝶产卵孵化成菜虫”

    他还没说完,火妮已经激动的低呼起来“天啊,真的耶!我怎么都没注意到有这么小的卵?该死!可恶的蝴蝶,害我白费那么多心血,真的是太可恶了!”

    她那副想把蝴蝶抓起来鞭打一顿的模样令他莞尔。

    她一直都这么认真的在过生活吗?

    那他呢?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?是如何过生活的?

    “解决的方法很简单。”他指点她“只要盖”

    “网状温室!”两人异口同声地说,说完,因为有默契,还相视一笑。

    火妮笑睇著他“傲慢鬼,我觉得你从来没那么可爱又顺眼过耶,而且我得承认,你比我细心,发现了我没注意到的问题。”

    因为是独生女,所以肩上的责任比别人多、比别人重,在她苗火妮的字典里,没有失败两字,弄砸一件事,就再想办法搞定它,只不过她也有搞不定的时候啦,比如蝴蝶产卵这件事,而他就搞定了。

    “因为你根本就不像个女人。”辜至美回道。

    火妮嘴嘟得高高的。“我哪里不像女人了?找死!”

    她作势要追打他,两个人不畏炙阳,像小孩一样在田里追逐来追逐去的,因为他穿雨鞋很笨拙,一直追不到她,她乐得哈哈大笑。

    隔天,两人马上著手搭盖隧道式的椭圆形网状温室,虽然辛苦,也会让未来采收的程序变得比较麻烦,但成就感十足。

    完工之后,火妮兴匆匆的拉著他。

    “既然你比我还像女人,那么细心,那你来看看,为什么菠菜都不会发芽?我已经到处问人了,可是没有人说得出来这是怎么一回事。”

    奔至美被她拉到菠菜田,就见她在旁边瞪大了眼睛,双眼眨也不眨的看着他,好像他是神明,马上就可以给她指示似的。

    他莞尔地说:“你不要在这里一直看着我,去忙你的事,等有了答案,我会告诉你。”

    火妮不想走。“可是我想知道你是怎么发现原因的嘛。”她要学起来。

    他瞟她一眼,傲傲地说:“事情不是笨人想的那么简单,我的观察力很敏锐,你根本学不会。”

    瞬间,一指神功发射!她不爽的戳著他胸膛。“厚~傲慢鬼,怎么讲话还是那么顾人怨啊?”

    奇怪,他胸膛怎么那么结实啊?硬硬的,但有弹性,好奇怪的触感

    “我只不过说实话而已。”

    “你再说?”给他加重,再戳、戳、戳!

    他不动如山的站著,随便她戳。“苗火妮,你这种力道,连蚂蚁都揉不死。”

    “好大的口气,晚上可不要偷偷起来贴葯布!”

    “你的手指才需要偷偷起来贴葯布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!”

    两人正在抬杠,一声吆喝从树荫下传来。

    “火妮~光宗~呼~来吃绿豆粉圆汤喽!”梅淑珠高喊著。

    火妮马上休兵。“哇!绿豆粉圆汤耶,好棒哦!走!我们赶紧去吃,晚了就吃不到,那些欧吉桑、欧巴桑的食量都很惊人,他们是不会留给我们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想吃。”辜至美把她的手拨开。“你自己去。”

    她才不理他,又拉住他的手。“我妈亲手做的粉圆人人称赞,不吃会后悔哦!走啦!”

    “我不想吃”什么绿豆粉圆,一听就是便宜东西,他越来越感觉到,自己过去的生活不是这种层次。

    “从中午到现在都几点了?你肚子不会饿吗?吃吃看嘛!”火妮硬是拖著他到树下,梅淑珠已经替他们盛了两碗在等了。

    “我说了我不想吃”某人蹙著眉。

    火妮粉颊鼓鼓的,生气的问他“你又没吃过,吃吃看又不会死,你这个人真的很奇怪耶,一定要这么不合群吗?”

    奔至美微微一愣。

    合群?又是一个陌生的字眼。

    他抿著唇,不再说话了,端起碗,开始吃。

    绿豆粉圆一入口,他就对这外观不怎么样的甜汤改观了,大大的粉圆煮得很q,吃得到蕃薯和芋头两种味道,配上熬到软烂的绿豆汤,甜而不腻的糖水,真的是好吃极了。

    吃完了一碗,他把空碗递向梅淑珠。“再盛一碗。”

    凌仲凯马上对他开炮“妈的!你是谁啊?伯母又不是你的佣人,自己没手不会盛啊?”

    奔至美又是一愣,脑门好像被打了一下。

    他从来没想过要自己盛东西,好像被服侍是一件很自然的事。

    他以前,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?

    “没关系啦!你们喜欢吃最重要,男人笨手笨脚,我来盛、我来盛就好。”梅淑珠一把把辜至美手中的碗抢过去。

    哎,她不是没有私心的啦,光宗这孩子长得好,气质也好,不像个普通人,跟火妮很相配。

    火妮是苗家的独生女,身上背负著延续苗家香火的任务,还要扛起偌大的农庄,要养的人很多。

    再说,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什么人愿意被招赘了,如果光宗一辈子没恢复记忆,待在农庄里的话,火妮的终身就有倚靠了,她也可以安心。

    “伯母!”凌仲凯气得跳脚。“你们不要对他那么好,都把他宠坏了。”

    “只是盛碗汤嘛,哪会宠坏他?”梅淑珠为表公正,连忙撇清。“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小心眼,我不也帮你盛汤吗?你的衣服还都是我洗的咧,你怎么不说我把你宠坏了?”

    “那不一样。”他抡著拳头,忿忿不平。“我像您的儿子,但这小子是什么东西?凭空冒出来,什么事也没见他做过,待在这里享福,简直莫名其妙”

    “闭嘴!”苗大顺一把捂住他的嘴,将他拖离现场。“不许你对光宗说那种话,他待在农庄里是应该的,不许你再对他没礼貌。”

    “阿顺叔!”凌仲凯激动的喊,他实在不懂,干么每个人都对那娘小子那么好,他到底是哪一点好啊?气死他了啦!

    梅淑珠连忙安慰未来女婿。“光宗啊,你别介意仲凯胡说八道,他这孩子就是这样,没读书,说话不经大脑来,汤盛好了,快吃吧!”

    奔至美被动的接过碗。“谢谢你,苗大婶。”

    梅淑珠霍地睁大了眼睛,手指指著他。“光宗,你你刚刚对我说什么?”

    他说错了什么吗?辜至美瞬了瞬眼眸。“我说谢谢你,苗大婶。”她为什么这么激动?

    “哦,天啊!你你对我说谢谢?”梅淑珠感动不已。“火妮,你听见没?光宗对我说谢谢耶!”

    他看着眼前那张乐不可支的笑脸,脑门又仿佛被狠狠打了一记。

    难道自己从来不曾对苗大婶说过谢字吗?来到农庄之后,他的衣服是她洗的,他的床单是她换的,房间是她打扫,每天三餐吃的饭也是她煮的,连日常用品都是她买的,明明被她照顾很多,他却连一次都没开口道谢过?

    他对过去的自己越来越疑惑

    如果他是一个事事要人服侍、很挑剔,又对小细节吹毛求疵,却连个谢字都不会说的人,连他都要讨厌起这样的自己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