终章─黎靖伟之章

云锦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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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身边的人沉沉睡去了。

    我带了些恶意地伸出手指,轻轻在他光裸的肩头画圈摩挲着;睡中的他皱起眉嘟哝了声,而我笑了,凑过去就吻了下他的臂膊。

    下午才说过一个月不让我碰的,结果回到家还是原谅了我,真不知道该说他善良可欺、还是该庆幸他不是个会随便耍脾气的情人。

    不过嘛,其实我早就知道他是这样的性格,怎么能不善加利用?

    说我坏心眼也罢,爱算计也罢,反正我是毫不在乎──因为这是上天给我的机会,只要能把他箍牢在手里,使尽手段也值得!

    真是不可思议啊我就这样看着他的睡颜,沉思了起来。

    不可思议的不只是我能够得到他,而是我早就觉得我跟他之间,原就是不太可能发生这种事情的;可是我竟然会爱上他──或许爱情真的是不能讲道理的吧!

    我的生长环境,真如他人所说的,是衔着金汤匙出世的。身为家中的次子,我自小什么都不缺,父母兄姐尊重我一切发展,连是否要进入家族企业就职都不做勉强,任我自由的选择行业。

    事事顺心的我,情场更是常胜军。于我而言,性向虽不是问题,但是在我这个从小就养尊处优、看尽一切俊男美女的人眼里,他虽然跟丑搭不上边,但也实在是不太合标准。

    我还能清楚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情形。他就站在那一群新生中,安安静静的平凡而不起眼;会让我看第二眼的原因,是因为他主动伸出手去帮忙整理掉落一地的简介,所以引起了学生会这一群人的注意。

    “真是笨蛋,标准烂好人一个。”我在心里摇头讥笑了声,却不自主地跟其它人一样开始注意到他。

    最初,或许是感到有趣使然,或许是想看看他会不会生气,我总是想尽了办法去逗弄他;然后他开始避我如蛇蝎,每次见到我,总躲到其它人身后。

    他越不理会我,我越是感觉到莫名的躁怒,就偏是要去惹他;就算只看见他眼里的恼怒,我也会感觉到快意。

    那时还不知道为什么会追着他不放,只是这样的重复着行为;就在这样反复之间,不自觉地间造成了两人关系的一个泥沼。

    一年后,他成了别人的恋人──那个人,是我在学会中的伙伴。

    得知的瞬间,我满腔莫名熊熊怒火,也没管有重要的毕业发表就冲离开学校,直奔向兄长的办公室;对我一叠连串几乎失去理智性的言论,他充满耐性的脸色渐渐古怪。

    “你到现在还没发现吗?”他突然地开口截断我的话。

    “发现什么?”

    他叹气“你这模样,简直像在妒忌似的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!?”我知道自己脸色变了。

    “不是吗?”他放下了卷夹,直直地盯着我“你一直在惹他注意你,就像是要争取喜欢的人注意的小孩一样。”

    我猛地一震,生平第一次哑口无言。

    “你爱上他了,靖伟。”

    这是他做下的结论。

    霎时,怒火转成了慌乱。我无法相信以自己的高傲自尊,竟然会去爱上一个这样普通的人;但是情感说不了谎,冷静后,我第一次品尝到失恋的心酸痛楚。

    它绞痛我的一切知觉,夺走了我的理智思考,让我从一个在情场上洒脱飞扬的自信男人,变成了一个在失恋后镇日茫茫然浑噩着度日的毛头小子。

    那段不为人知的日子里,我狼狈地为了那第一次认了真、却连开始都没有就失败的情感痛哭落泪。

    “你还是离开台湾一阵子吧!”看不过去的兄长,对我提出了这个建议“我在德国那里有熟识的建筑师,你可以去那里继续学习。”

    或许只是消极逃避,也或许离开真是忘掉一切的良方。就这样,一张单程机票、一本护照,我拎着行李就离开了台湾,在陌生的异地落脚。

    语言、能力、交际这些东西于我都不是问题,唯一无法满足的,是我领悟后发现它空荡不已的胸口。

    我开始在所有人身上找寻属于他的感觉,却总是发现不对?明明他们不论在外貌或是条件上都不是他所能比拟的,但我的心却总是三分钟热度,在燃烧一瞬后就消却。

    所以潇洒地在情人间来来去去,四年一瞬即过,我依然待在德国没有回台湾──因为即使是渺然的机会,我也不想看见他在别人身边幸福的模样。

    直到我听见那个消息为止。

    那个人那个得到他的人,竟然要你下他去结婚?霎时间,我竟为了这个令他不幸的消息而狂喜不已。

    但狂喜后,旋而是犹豫。

    就算我回了台湾又如何?他向来讨厌我,又怎么能够在这种情况下接受我?我没有自信在他的拒绝之下,还能保有我外在的自尊因为,我绝不在他面前示弱。

    但是,jim用一句话,说服了我。

    “冲动也许会后悔一阵子,但是怯懦却会让你一辈子后悔。”那个拥有琥珀色的美丽眼瞳的青年,周身散发着平和的气质冷冷地道:“你已经失败过一次,还想要有第二次?”

    一语惊醒梦中人。我不再犹豫地拾起了德国的一切飞回台湾,用所有的管道打探清楚关于他的消息,迅速架设起能够将他掌握在手中的环境。

    然后,我在那场婚礼上,当着那位情敌的面抢走了他,外带送了一拳当作他抢走我所爱却又不珍惜的代价──虽然我该为此而感激,但我可没那种肚量。

    在那之后,我偷抢拐骗无一不用地将他的心骗到手;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,我竟会有这么强烈的情感,如此浓烈且贪婪地索求着他,甚至动辄感觉不安。

    瑞?没有发现,其实他是一个温柔的人──在我认识的所有人里,他安静体贴的性格虽然使他不起眼,但是却特别。

    他已经是个这样的人,但却希望别人也对他温柔;当他人以他以为的温柔对他的时候,他却会变得小心翼翼而恭谨。

    与其那样小心地对待彼此,我更喜欢看他生气的样子──所以,我想我绝不会是他嘴里的好情人,因为我小心眼、好妒忌、重猜疑,我甚至会自私的希望除了我以外,他在任何人身边都不会幸福。

    我爱着他那份带了些软弱的温柔,也善加利用地要他只对我一个人好。

    我爱看他的气怒羞恼,因为他越是如此,我越能感受到他那份无可奈何又充满柔情的原谅。

    所以瑞?,我就是这么差劲的一个人。我明知道自己在情感上的劣根性,却还是如此地乐此不疲。

    我要你只对我一个人温柔、只爱我一个人;除了我外的人,不准你太过关心。

    我希望你在我身边,不管嘻笑怒骂,每一个神情表情,都只能给我。

    我更渴望你用你的一切,倾尽温柔地、温柔地爱着我──

    love,love、tender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