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 这个人咱丢不起

坐望南山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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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老程,去——把蒜砸了,那谁,老李,去洗洗这几碟子,待会放蘸料——”

    把两个人打发出去,王子安到厢房搬了一坛自制的二锅头。从市面上买的普通酒水,自己二次蒸馏的。

    没办法,大唐写酒的诗歌不少,读起来也很好,但喝起来真差劲,酸涩就不说了,有时候还一口一口大渣子。作为一位穿越众真忍不了,只得自己靠着前世的一点经验,弄个简易版的蒸馏设备,自己加工了下。

    算不得什么好酒,但纯粮食的,加上蒸馏的器皿全部用新鲜的竹竿打制而成,喝起来竟然还带着一股淡淡的竹叶的清香,别有一番滋味。

    寻摸了几个浅些的杯子,一起扔给撅着屁股洗碟子的李世民。

    “老李,这几个一块刷出来吧。”

    李世民飞快地捞了一遍就提出来了,一边往回走,一边往手上哈气。

    “水真是太凉了,我的手都要冻僵了——”

    王子安一边往碟子里倒自己调整的蒜蓉和蘸料,一边看傻子一样看着他。

    “你用凉水刷的啊?厨房那不是有热水——”

    李世民:

    为什么朕忽然这么想揍他!

    锅内加的是热水,这边羊肉刚片好,那边就开了锅。掀开锅盖,豆腐推进去,鸭血放进去,羊肉也倒进去,水中一个打滚,就变了颜色。

    浓郁鲜香味道扑鼻而来,李世民和程咬金情不自禁地吞了口唾沫。这是新鲜玩意,没弄明白之前你得稳住,看别人怎么吃,不然弄错了要丢份。

    稳!

    “可以吃了——看着点——”

    王子安夹起一片羊肉,轻轻抖了抖上面的汤水? 在蘸料上一滚,放到了嘴里。

    温润厚实? 满口生香,妙不可言。

    再来一块微辣的。

    这就是小神级厨艺?

    王子安从来没吃过如此好吃的羊肉火锅,更别提李世民和程咬金这两位从没见识过火锅魅力的大唐土著了。一看王子安已经吃上了,赶紧操筷子上了。

    清汤的不错,茱荑的也不错!

    不错? 不错——不错个屁!

    “你们俩? 哎——我说你们俩——”

    算了,不说了!

    王子安也赶紧举起筷子? 加入抢食的大军。

    连续六盘羊肉!

    大家抢食的速度才算缓下来。

    “真是人间美味——”

    李世民一边似模似样地捞着鸭[笔趣阁 www.biqugew.co]血,一边感慨。若不是这小子身怀大能? 他都想把他送到宫里给自己去当个御厨。

    “王小子,我们合作开个酒楼吧,就专门做这个——”

    程咬金吃得满嘴是油? 一边塞一边不停地呜呜说话。

    这货是地道的肉食动物? 李世民还间或吃点青菜? 这货只逮住肉捞? 三四斤羊肉,大半下了他的肚子。

    “火锅配酒? 越喝越有? 别光顾着吃菜? 来? 尝尝我酿制的二锅头——”

    王子安把小茶碗往两个人身前一推? 提起酒坛子就准备给两人倒酒。

    “这是喝酒用的?”

    程咬金不屑地撇了撇嘴,一把推开。

    “这是老爷们该用的杯子?换大碗来!既然想喝酒? 那就得喝痛快了,想当年,爷们喝酒那都是论坛喝——”

    李世民端起酒杯看了看? 有些矜持地笑笑,冲着王子安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换个大的也好? 省得来回倒酒麻烦——”

    王子安有些佩服地点了点头,默默地给他们竖了个大拇指。起身道厨房给端了两个大海碗。

    “这还差不多!”

    程咬金满意点了点头,爷们喝酒,要的就是个痛快!

    “朕——真是好酒没有痛痛快快地喝过了,今日难得老魏不在身边唠叨,又遇到了小兄弟这样年轻俊杰,那就索性喝个痛快!”

    “两位最好还是悠着点,——我这酒可跟一般的酒水不同,要是喝醉了”

    王子安觉得还是友情提醒一下比较好,还得指望着从这俩二货身手蹭技能呢。真要是醉自己这里,还怎么蹭啊,再说,伺候起来也是个大麻烦。

    “呵——小友只管放心,我二人别的不敢说,这酒量还是有几分的”

    李世民瞥了一眼酒坛,心里一乐。这孩子估摸着自己酒量不行,还以为别人都像他一样呢,不过可见人性不错。

    好吧!

    王子安把酒碗都拉到自己这边,提起酒坛就倒。千斤之力就是方便,单手提着,都能倒的四平八稳纹丝不漏。

    “我还以为真是什么了不得的酒水,瞧着白泠泠跟水似的,还能醉得了人?你不会真的拿白水来蒙我们吧——”

    程咬金瞅了一眼,有些怀疑地瞅了一眼王子安。这小子可真是个坑货,备不住真会戏弄自己。

    “来,尝尝——”

    王子安把酒碗往两人跟前一推,做了个请的姿势。

    刚才隔着火锅,还没觉得怎么样,如今推到面前,两个人才不由脸上现出惊异之色。

    这酒远处看白泠泠似水,端起来才发现清澈凝练,酒香扑鼻。

    “好酒!”

    两个人忍不住赞叹了一声,但就这品相气味,就不是凡品。说不准又是和火锅一个档次的珍品。

    “人生得意须尽欢,会须一饮三百杯!两位请——”

    王子安端起自己面前的小酒杯,举手示意。

    “人生得意须尽欢,会须饮三百杯——好诗,想不到你小子酒量不行,倒颇有几分豪气——来,是爷们就干了它!”

    程咬金豪气万千地端起大海碗,冲着王子安示意。

    “好诗,痛快,当浮一大白!想不到乡野之中竟然有小兄弟这样的大才,这是皇帝之失——来,干了!”

    想不到一次随性的外出,竟然遇到了这样的人才,决不能放任他在荒野之中!李世民望着王子安,如看稀世珍宝一般,两眼都快放光了。

    说完,两人端起碗来,豪气万千地一饮而尽!

    额——

    酒一入口,李世民和程咬金的老脸就扭曲成了茄子。这可是足足有五十多度的二锅头,不是唐朝的低度酒。

    王子安瞧着两个人僵住的样子,一脸拘束地端起酒杯。

    “我干了,你们随意——”

    说完,一饮而尽。

    没事,二两的小杯子,三两杯还不在话下。

    程咬金:

    李世民:

    两个人可算是看出来了,这小子就是蔫坏。把梯子都给抽了。

    这个人咱丢不起!

    两人一闭眼,咕咚咕咚就给干进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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