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五章

毛姆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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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菲利普对医科学生生活的看法,也就像他对一般公众的看法一样,其源盖出于查尔斯狄更斯在十九世纪中期所描绘的社会生活画面。没有多久他就发现,狄更斯笔下的那个鲍勃沙耶,就算实有其人的话,也同眼下的医科学生无半点相似之处。

    就投身医界的人员来说,真可谓鱼龙混杂,良萎不齐,其中自然也不乏懒散成性的冒失鬼。他们以为学医最省劲儿,可以在学校里吊儿郎当地混上几年,然而到头来,或是囊空钱尽,或是盛怒难消的父母不愿再供养他们,没奈何只得夹着尾巴悄悄离开医学院。也有一些人觉得考试实在难以应付,接二连三的考场失利,使他们心中的余勇丧失殆尽。他们一跨进那令人望而生畏的联合课程委员会的大楼,就吓得魂不附体,先前背得滚瓜烂熟的书本内容,顷刻之间全忘光了。年复一年,他们始终是年轻后生们的打趣对象。最后,他们中间有些人总算勉勉强强地通过了药剂师考堂的考试;有些人则什么资格也没混到手,只好充当个医生助手,寄人篱下,苟且度日,一举一动都得看雇主的眼色。他们的命运就是贫困加酗酒。天知道他们到头来会有个什么样的结局。但是就大多数而言,医科学生都是些好学不倦的小伙于。他们出身于中产阶级家庭,父母给他们的月规钱,足可使他们维持原已习惯了的体面的生活方式。有许多学生,父辈就是行医的,他们已经俨然是一副行家里手的派头。他们的事业蓝图也早规划好了:资格一旦混到手,便申请个医院的职位(也说不定先当一名随船医生,去远东跑一趟),然后就回家乡同父亲合伙挂牌行医,安度其一生。至于那少数几个被标榜为"出类拔萃"的高才生,他们每年理所当然地领取各种奖品和奖学金,到时候受聘于院方,担任这样那样的职务,成为医院里的头面人物,最后在哈里街开设一家私人诊所,成为某个科目的专家。他们功成名就,出人头地,享尽人世之荣华。

    各行各业之中,唯有行医这一行没有年龄限制,谁都可以来试试身手,到时候说不定也能靠它混口饭吃。就拿菲利普那个年级来说吧,有三四个人青春韶华已逝。有一个人当过海军,据说是因酗酒而被开除了军籍,他今年三十岁,红扑扑的脸,举止唐突,说话时粗声大气的。另一位已经成家,有两个孩子,他上了一个不负责任的律师的当,把家产赔光了;他腰弯背驼,仿佛生活的重担已把他给压垮了;他整天不声不响地埋头苦读,显然知道自己到了这把年纪,要死背硬记点东西很吃力,况且脑筋也不灵活了。看着他这么死用功,真叫人觉得可怜。

    菲利普住在那套小房间里自在得很。他把书籍排得整整齐齐,再把自己手头的一些画和速写都挂在墙上。他的楼上,即有客厅的那一层,住着个名叫格里菲思的五年级学生。菲利普很少同他照面,一来是因为他大部分时间呆在医院病房里,二来是因为他上过牛津大学。凡是过去在大学里混过的学生,经常聚在一块儿。他们采用了年轻人所惯于采用的那一套办法,故意冷落那些时运欠佳者,让他们自知低人一等;他们那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超然姿态,其余的学生都觉得受不了。格里菲思高高的个儿,长着一头浓密的红色鬈发,蓝眼睛,白皮肤,嘴唇则是鲜红欲滴。他是属于那种谁见了都喜欢的幸运儿,整天兴高采烈,嘻嘻哈哈。钢琴他能胡乱摆弄几下,还可以兴致勃勃地拉开嗓门唱几首滑稽歌曲。差不多每天晚上,当菲利普呆在屋里独自看书的时候,都能听到格里菲思那伙朋友们在楼上嚷呀,笑呀,闹个不停。菲利普回想起自己在巴黎度过的那些令人愉快的夜晚:他同劳森、弗拉纳根和克拉顿坐在画室里,一道谈论艺术与道德,讲述眼下所遇到的风流韵事,展望将来如何扬名天下。菲利普心里好不懊丧。他觉得凭一时之勇作出某种壮烈的姿态,那是很容易的,难倒难在要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后果。最糟糕的是,他对目前所学的东西似乎已感到腻烦。解剖示范教师的提问使他头痛;听课时思想老开小差。解剖学是一门枯燥乏味的学科,尽叫人死记硬背那些数不清的条条框框,解剖实验也使他觉着讨厌。吃辛吃苦地解剖那些个神经和动脉又有何用,从书本上的图表或是病理学陈列馆的标本了解神经和动脉的位置,岂不省事得多。

    菲利普偶尔也交几个朋友,但都是些泛泛之交,因为他觉得在同伴面前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话好说。有时他对他们所关心的事情,也尽量表示感兴趣,可又觉得他们认为自己是在曲意迁就。菲利普也不是那种人,一讲起使自己感兴趣的话题来,就根本不管听者是否感到厌烦。有个同学听说菲利普曾在巴黎学过绘画,自以为他俩情趣相投,便想同菲利普探讨艺术。但是,菲利普容忍不了别人的不同观点。没谈上几句他就发现对方所说的不过是些老生常谈,便嗯嗯噢噢地懒得多开口了。菲利普想讨大家的喜欢,可又不肯主动接近别人。他由于怕受到冷遇而不敢向人献殷勤。就他的气质来说,他还是相当腼腆怕羞的,但又不愿让人家看出来,所以就靠冷若冰霜的沉默来加以掩饰。他在皇家公学的那一段经历似乎现在又要重演了,幸好这儿的医科学生生活挺自由,他尽可以独来独往,少同别人接触。

    菲利普渐渐地同邓斯福德热乎起来,这倒并非出于菲利普的主动努力。邓斯福德就是他在开学时认识的那个气色好、身子壮实的小伙子。邓斯福德之所以爱同菲利普接近,只因为菲利普是他在圣路加医学院里结识的第一个朋友。邓斯福德在伦敦无亲无友,每到星期六晚上总要同菲利普一块上杂耍剧场,坐在正厅后座看杂耍,再不就是去戏院,站在顶层楼座上看戏。邓斯福德生性愚笨,但脾气温和,从来也不发火。他总讲此大可不必多说的事情,即便菲利普有时笑话他几句,他也只是微微一笑——而且笑得真甜。别看菲利普爱拿他打哈哈,可心里还是挺喜欢他的。他觉得邓斯福德直率得有趣,而且也喜欢他随和的脾性:邓斯福德身上的迷人之处,恰恰是菲利普痛感缺少的。

    他们常常去国会街上的一家点心店用茶点,因为邓斯福德倾心于店里的一个年轻女招待。菲利普看不出那女人有什么诱人之处——瘦长的个子,狭窄的臀部,胸部平坦坦的像个男孩。

    "要在巴黎,谁也不会瞧她一眼,"菲利普鄙夷地说。

    "她那张脸蛋挺帅!"邓斯福德说。

    "脸蛋又有什么大不了的?"

    她五官生得小巧端正,蓝蓝的眼睛,低而宽阔的前额(莱顿勋爵、阿尔马泰德默以及其他不计其数的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画家,都硬要世人相信这种低而宽阔的前额乃是一种典型的希腊美),头发看上去长得很密,经过精心疏理,有意让一缕缕青丝耷拉在前额上。这就是所谓的"亚历山大刘海"。她患有严重的贫血症,薄薄的嘴唇显得很苍白,细嫩的皮肤微微发青,就连脸颊上也不见一丝儿血色,一口洁白的细牙倒挺漂亮。不论干什么,她都小心翼翼的,唯恐糟踏了那双又瘦又白的纤手。伺候客人时,总挂着一脸不耐烦的神色。

    邓斯福德在女人面前显得很腼腆,直到现在他还未能同她搭讪上。他央求菲利普帮他牵线搭桥。

    "你只要替我引个头,"他说,"以后我自个儿就能对付了。"

    为了不让邓斯福德扫兴,菲利普就主动同她拉话,可她嗯嗯噢噢地硬是不接话茬。她已经暗暗打量过,他们不过是些毛孩子,估计还在念书。她对他们不感兴趣。邓斯福德注意到,有个长着淡茶色头发、蓄一撮浓密小胡子的男人,看上去像是德国人,颇得她的青睐。他每次进店来,她总是殷勤相待;而菲利普他们想要点什么,非得招呼个两三次她才勉强答应。对于那些素不相识的顾客,她冷若冰霜,傲慢无礼;要是她在同朋友讲话,有急事的顾客不论唤她多少遍,她也不予理睬。至于对那些来店里用点心的女客,她更有一套独到的应付本事:态度傲慢,却不失分寸,既惹她们恼火,又不让她们抓到什么好向经理告状的把柄。有一天,邓斯福德告诉菲利普,她的名字叫米尔德丽德。他听到店里另外一个女招待这么称呼她来着。

    "多难听的名字,"菲利普说。

    "有啥难听?"邓斯福德反问道,"我倒挺喜欢呐。"

    "这名字好别扭。"

    碰巧那天德国客人没来。她送茶点来的时候,菲利普朝她笑笑,说:

    "你那位朋友今天没来呢。"

    "我可不明白你这话的意思,"她冷冷地说。

    "我是指那个留胡子的老爷。他扔下你找别人去了?"

    "奉劝某些人还是少管闲事的好,"她反唇相讥。

    米尔德丽德丢下他们走了。有一阵于,店堂里没有别的顾客要伺候,她就坐下来,翻看一份顾客忘了带走的晚报。

    "瞧你有多傻,把她给惹火了。"

    "谁叫她摆什么臭架子,我才不吃这一套呢。"

    菲利普嘴上这么说,心里却着实有点气恼。他原想取悦于一个女人,谁知弄巧成拙,反倒把她惹火了,好不叫人懊恼。他索取帐单时,又壮着胆子同她搭腔,想借此打开局面。

    "咱们就此翻脸,连话也不讲了吗?"菲利普微笑着。

    "我在这儿的差使,是上茶送点心,伺候顾客。我对他们没什么要说的,也不想听他们对我说些什么。"

    她把一张标明应付款数的纸条往餐桌上一放,就朝刚才她坐的那张餐桌走回去。菲利普气得满脸通红。

    "她是存心给你点颜色看呢,凯里,"他们来到店外面,邓斯福德这么说道。

    "一个没教养的臭婊于,"菲利普说,"我以后再也不上那儿去了。"

    邓斯福德对菲利普言听计从,乖乖地跟他到其他地方去吃茶点了。过了不久,邓斯福德又找到了另一个追逐的对象。可菲利普受到那女招待的冷遇之后,始终耿耿于怀。假如她当初待他彬彬有礼,那他根本不会把这样的女人放在心上的。然而,她显然很讨厌他,这就伤害了他的自尊心。菲利普忿忿不平,觉得非要报复她一下不可。他因自己存这样的小心眼而生自己的气。他一连熬过三四天,赌气不再上那家点心店,可结果也没把那个报复念头压下去。最后他对自己说,算了吧,还是去见她一面最省事,因为再见上她一面,他肯定不会再想她了。一天下午,菲利普推说要去赴约,丢下了邓斯福德,直奔那家他发誓一辈子再也不去光顾的点心店,心里倒一点也不为自己的软弱感到羞愧。菲利普一进店门,就看到那个女招待,于是在一张属于她照管的餐桌边坐下。他巴望她会开口问自己为什么有一个星期不上这儿来了,谁知她走过来之后就等他点茶点,什么话也没说。刚才他还明明听到她这么招呼别的顾客来着:

    "您还是第一次光顾小店呢!"

    从她的神情上,一点也看不出他俩以前曾打过交道。为了试探一下她是否真的把自己给忘了,菲利普等她来上茶点的时候问了一句:

    "今儿晚上见到我的朋友了吗?"

    "没。他已经有好几天没来这儿了。"

    菲利普本想利用这作为话茬,和她好好交谈几句,不知怎地心里一慌,什么词儿也没了。对方也不给他一个机会,扭身就走。菲利普一直等到索取帐单时,才又抓着谈话的机会。

    "天气够糟的,是吗?"他说。

    说来也真气死人,他斟酌了好半天,临到头竟挤出这么一句话来。他百思不得其解,在这个女招待面前,自己怎么会感到如此困窘。

    "我从早到晚都得呆在这儿,天气好坏同我有什么关系。"

    她口气里含带的那股傲劲,特别叫菲利普受不了。他真恨不得冲着她挖苦一句,可话到了嘴边,还是强咽了回去。

    "我还真巴不得这女人说出句把不成体统的话来呢!"菲利普气冲冲地对自己说,"这样我就可以到老板那儿告她一状,把她的饭碗砸掉。那时就活该她倒霉罗。"